| 安义县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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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3-07 11:13 文章来源: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近年来,安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,采取多项有效措施,切实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落到实处。
鉴于人事变动,该局人劳局及时调整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、仲裁委办公室人员,充实劳动仲裁员队伍。为了把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做好,年初就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任务管理考核,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。同时健全、完善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,为了使案件得到公正(调解)裁决,从案件受理到最后裁决,做到严格按照审理程序、庭审纪律、劳动仲裁员办案监督、评议、风险告知、制定便民措施等各项规定办理。所办案件无一重审重裁,仲裁员无一人被投诉,确保了案件的公正处理。
在此基础上,该局还坚持“双维护”原则、依法(调解)办案。争议处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,只有坚持“双维护”,提高(调解)办案质量,才能真正化解矛盾,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。该局本着“三个有利于”因素,有利于依法维权、有利于稳定大局、有利于用人单位规范管理,根据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,逐件分析、分别对待。2006年调解各类人事劳动纠纷26起,涉及劳动者28人,使劳动者获得各项劳动报酬、工伤补偿待遇25万多元。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6起,依法立案2起,全部审结,审结率100%。 |